一、机关党委
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为:
1、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、基本制度、重要制度,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决议。
2、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,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。
3、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建设,按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带领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争先率先、示范引领、优质服务、创新高效、团结协作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,努力完成机关各部门所担负的任务,推进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模范机关。
4、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5、密切联系机关干部职工和全校师生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了解群众诉求,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。
6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7、做好机关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8、协助学校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;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、考核和民主评议,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。
9、领导机关工会、机关团委、机关退协开展好相关工作,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10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书记:杨忠(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任)
常务副书记:陈静
副书记:庄菁(校工会副主席兼任)
党委委员(按姓氏笔画):庄菁、孙涛、李晓蓉、杨忠、闵建洪、陈静、杭祝洪、姜田
二、机关纪委
书记:闵建洪(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)
纪委委员(按姓氏笔画):仲伟荣、闵建洪、骆威、夏莉